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问答(劳动者篇)
发布时间:2020-02-27 23:32:16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二篇劳动者篇
11.哪些劳动者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答:我省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为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这7类劳动者可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这7类人员基本上包含了城乡所有劳动者。其中退役军人的培训工作由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负责,残疾人由残联负责,其他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12.一年最多可以享受几次职业培训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最多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以最多可以享受3次不同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
1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技工院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国家免学费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实施“雨露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与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14.劳动者如何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答:国家对职业资格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门印发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录内保留了81项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劳动者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后,符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可以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报名参加鉴定,对劳动者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费用实行全免。此外,劳动者还可参加专项能力考核认定,目前我省共有260余项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具体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咨询。
下一步,国家及我省都将推进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相关职业的劳动者技能水平通过企业评价、第三方机构社会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认定,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