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完善四川省人力资源领域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起草了《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感谢支持!
联系人:郑长宁、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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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