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经理人协会、计划单列市职业经理人协会、省会城市职业经理人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有关精神,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撑,更好地发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作用,中职协建议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职业经理人协会、计划单列市职业经理人协会、省会城市职业经理人协会等中职协单位会员(以下简称地方职协)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求职服务活动。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都提出了“大力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推动我国企业做强做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的战略要求,同时,还提出“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创新人才开发模式,建立健全符合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点的开发体系”,“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体系,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诚信体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积极开展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生涯规划,根据人才的兴趣、爱好、专业特长和个性特点等因素,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使其沿着最优发展路径、开发潜能、成就职业理想”等任务。
根据以上精神,结合当前地方开展建立社会化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试点工作的实际,统筹考虑实现建设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队伍的目标,中职协提出在地方职协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提供求职服务活动的建议。
中职协认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围绕解决“什么是职业经理人?谁是职业经理人?怎样成为职业经理人?到哪里去找职业经理人?找到的职业经理人,企业及出资人能否放心地让他担任企业经理职务?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如何持续提高和管理”等问题,而着力推进的企业经理人的社会分工、从业人员新的分群、职业经理人职业的设立、职业经理从业人群资质的养成、从业人员对自身职业身份的认同和坚守、职业经理人才市场的培育、企业经理职务通过市场机制的获取、执业资质的成熟与稳定、社会对职业经理人的认可、职业经理人阶层的产生等一系列工作组成的一个全新的制度建设工程。因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工作,是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制度创新过程。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首先从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和研究制定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评价标准体系入手;建立和实施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首先从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实践开始,采取试点先行、局部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因而,中职协组织的建立地方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试点工作不可能很快、广泛的在全国铺开。大多数未被列入试点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协会,还不能马上参与到建立地方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工作中来。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职业经理人产生的基础。职业经理人是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细分出来的一个新的社会职业人群。为了有利于职业经理人群的形成,首先需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执业素质和执业资质。为此,中职协建议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职业经理人协会,可以先行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的评价,相应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求职服务市场,培养造就一支专业水平较高、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今后开展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评价活动,创造条件、探索路径、凝聚共识、积累经验。为推动建立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经理人队伍,推行建造职业经理人才择人求职公共服务市场体系夯实基础。现就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作用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方法和需要着重把握的问题等提出如下建议。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提高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为牵引,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的进程。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专门市场,探索开展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提供求职服务的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执业水平,树立专注责任、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二、作用意义
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执业水平,是提高我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人才评价机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等改革任务的具体措施。既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又为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集聚人才、夯实基础。
在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提供求职服务活动中,地方职协可以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同时增强自身的发展活力。
三、目标任务
(一)目标
1.建立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新的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体系;
2.按照着眼需求端的新的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体系的要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职业教育和培训;
3.建立新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与认证的社会化的规范管理制度;
4.为通过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人才库,提供人才求职的市场服务,实施素质与资质提升的持续管理。
(二)任务
1.提出并明确本地区求职需求量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系列,如采购与物流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与技术管理等,作为素质与资质评价的重点专业。
2.按照确定的重点专业,划分社会职位的不同层级,一般可考虑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3.以提高被评价人员的求职实现率为目标,建立以社会(重点是用人企业)和业内(专业人士)认可为重点的素质与资质评价标准。评价要素重点是专业知识及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开始可以建立因企而异的评价标准,逐步过渡到建立全地区统一的标准。
4.以有需求的企业为主要对象,以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服务为主要内容,相应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活动。
5.充分利用现有企业人才库的资源,在其原有系统内建立专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的管理信息库,包括已通过评价的人员的求职服务信息库和素质与资质持续管理的信息库。推介工作首先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内进行,待积累到一定数量的人才以后,再考虑向社会推荐。
6.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不断扩容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评价认证、推荐交流、相互促进的市场机制,积极利用社会已有的求职服务市场,充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求职服务的内容。
7.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评价标准的要求,分别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其素质与资质的水平。
8.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资质评价的各类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人才交流求职服务的管理办法等。
四、工作方法
把中央的有关精神与地方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的评价和提供求职服务的活动:
(一)加强对本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现状及企业需求状况的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开展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与资质评价的宣传工作。
(二)充实完善地方职协的业务职能,加强地方职协有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评价认证、求职服务和资质持续管理的工作。积极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增加中介服务机构在协会成员中的比例,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素质与资质评价中的作用。
(三)结合当地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与资质评价的工作规划和方案。
(四)向当地组织(人才办)、人社、经信部门和国资委等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汇报与沟通,争取得到支持。
(五)根据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与资质评价工作的需要,明确地方职协在评价工作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的地位,充分发挥社会评价机构在评价中的社会服务作用。结合本地社会评价机构的现状,确定评价机构资质,酌情进行筛选和确认。
(六)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与资质评价认证方法和实施细则。
(七)可以从试点起步,以点带面,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的城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由易到难,由简到全,循序渐进。
(八)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与资质评价的地方职协之间要加强交流合作。中职协将适时总结地方经验,以便在更大范围内交流和推广。
中职协倡导的这项活动具有开拓创新意义。各地方职协应准确把握中央精神、认真摸透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造性地开展这项工作。
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
2016年2月4日
附件1: 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求职服务活动的政策依据
附件2:职业资质与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的区别
附件1 :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评价和求职服务活动的政策依据
一、中发[2003]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必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
“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积极开发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考核测评技术”。
“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务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人才资源的特殊性,按照人才的市场供求关系,通过实现人才自身价值与满足社会需求相结合,有效解决人才供求矛盾”。
二、中发[2010]6号《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企业经管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
“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
“积极培育专业化的人才服务机构,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
三、中组发[2011]15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积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诚信体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快建设全国集中统一的职业经理人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引导经营管理人才牢固树立专注责任、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四、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总结国内成功做法,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附件2:职业资质与专业素质、执业素质、执业资质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资质评价是指对从业人员的资历和素质的评价。
职业资质是社会公认的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应该具备的资历和素质,不是国家规定的该职业的从业者必需具备的准入条件,也不同于国家设定的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是指职业经理作为一个新的社会职业,从业人员应该(不是必需)具备的社会公认的,主要是指人才市场和企业出资人认可的资历和基本素质条件。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指从事某种企业经营管理专门业务工作的人员,应该具备社会公认的——主要是指企业的同行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及技能。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执业素质是指从事某种企业经营管理专门业务工作的人员,应该具备社会公认的——主要是指企业的同行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素质和用人者关注的执业者的基本诚信条件。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执业资质是指从事某种企业经营管理专门业务工作的人员,应该具备社会公认的——主要是指企业和各专业领域的专家认可的执业素质和用人者关注的执业者的经历与业绩。
执业资质评价制度不是职业资格评价制度,也不是执业资格评价制度;它是社会评价制度,而不是国家评价制度;是被评价人自愿选择的社会评价活动,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评价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评价宗旨性质不同
专业素质、执业素质和执业资质评价主要是通过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兼顾到评价个人诚信和执业经历与业绩,逐步向全面评价执业水平发展,当前重点是提高我国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着重解决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逐步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化、市场化及国际化。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这部分任务被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内容之中。
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评价,是通过评价职业资质,提高我国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化水平,推进社会分工、从业人员分群、职业分类、职业特质养成、职业人才市场建设、职业阶层形成,提高职业经理人在企业经理人中的比例,着重解决我国当前职业经理人数量短缺、质量不高的问题,以此带动市场化、专业化及国际化,是一项人力资源社会治理制度的创新工程。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这部分任务被纳入“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之中。
三、评价体系、内容和标准不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执业素质和执业资质的评价,内容是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评价为核心,兼顾个人诚信和个人执业资历。评价标准是按被评价人能否被企业选择担任不同层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设计的。
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评价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评价分为职业经理人自我评价、人才市场认可评价和企业出资人认可评价三个系统。评价的是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水平。评价的标准主要是按被评价人能否被出资人选择担任不同类别不同规模企业经理职务设计的。
四、评价对象不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评价的对象是除公司管理层之外的其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评价的对象是公司管理层中以担任企业经理职务为职业选择的人员。
五、评价要求不同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评价标准和专业的人才市场。中央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文件和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尚未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据中职协了解,国家有关部门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执业资质标准和制度的考虑,这就给各地职业经理人协会留出了执业资质评价创新和探索的空间。中职协认为,执业资质评价认证与执业资格评价认证不同,执业资格评价认证应由各级政府部门管理,执业资质评价应由相关的社会组织牵头进行。
职业经理人是一个新的社会职业,《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因而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质评价标准,目前这个标准还没有建立;职业经理人才需要建立择人求职的全国交流互动的公共服务市场体系,这样才有利于职业经理人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目前这个体系也没有建立。中职协正在着力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和择人求职公共服务市场体系。